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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臺新政 從源頭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 |
發布時間:2016/3/12 瀏覽次數:4742 次 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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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農民工的汗水白流,福建省將從源頭建立長效機制。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將通過建立多項創新舉措,強化問責,力爭實現到2020年基本無拖欠目標。 盡管惡意欠薪入刑,但欠薪行為依舊沒從根本上解決,工程建設領域仍突出。據福建省人社廳統計,2014年以來,全省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查辦的工資類案件、解決欠薪金額和涉及勞動者人數連續兩年呈上升趨勢。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抓好企業主體責任是根本。《意見》明確各類企業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對拖欠工程款導致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對未依法兌現工資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責任。 同時,福建省將完善支付保障機制。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鐵路、電力及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設區市、縣(市、區)政府完善和落實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一旦企業主逃匿,及時動用欠薪應急周轉金、欠薪保障金,先行墊付農民工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如何提高欠薪企業違法成本?《意見》提出對欠薪失信行為實行聯合懲戒,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將嚴重失信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等,在招投標、生產許可、融資貸款等方面予以限制。對長期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有關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建。 去年起,福建省在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及新建一些建設施工項目開展創建無欠薪項目部活動,至今400多個建設施工項目沒有發生一例惡意欠薪事件,這一做法得到人社部肯定,并在全國推廣。根據《意見》,福建省將在工程建設項目全面開展創建活動。實行農民工用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款分賬管理,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 福建省還將健全問責制度,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政府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的,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并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嚴肅追究項目負責人責任。(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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